2016-12-17 10:29
玻璃翠
邪教挑战法律,危害社会
邪教危害社会,践踏人权,夺人健康,残害生命,编造邪说,蛊惑人心,对社会稳定和社会秩序造成了具大的威胁。邪教反科学、反社会、反人类、反政府的本性,给社会、家庭、公民和其信徒的生命财产带来了巨大的灾难,那么邪教是如何挑战法律危害社会的?
No1:邪教仇视法律、强化神权
一般来说,邪教教主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和邪教组织发展的需要,愚弄欺诈群众上当受骗,侵犯信徒的人权。为了在精神上控制信徒,邪教教主仇视法律,用他们制定的神权践踏法律,以各种各样的名义,强迫信徒“捐献财产”,搞教主崇拜。为此,邪教都编造出了自己的一套仇视法律的歪理邪说。
法轮功声称“法轮大法高于一切人间法律”,“说人类的法律在机械的限制人、封闭人”。全能神鼓吹“我的话就是权柄,谁改动谁就触犯刑罚,必遭我击杀,严重的断送自己的性命。”“人类,就是我的仇敌;人类,就是抵挡我、悖逆我的恶者;人类,就是被我咒诅的那恶者的后裔;人类,就是那背叛我的天使长的后代;人类,就是那早已叫我厌弃的与我针锋相对的恶魔的遗产。”“主教神”仇视法律竟然建立了“全国代表大会”,并要求“各省要成立省的权柄、县的权柄的小组织,做到上下连成一片,做主的左膀右臂。”“主神教”教主刘家国竟然在全国设了22个“省权柄”。
因为邪教仇视法律,对抗法律,所以打击邪教,力争铲除邪教,让邪教没有生存的土壤,是法律国家的共同责任。为此,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制定了打击邪教的法律条款和内容,法律自然而然的就成了邪教的天敌。
No2:邪教无视法律、危害社会
邪教无视法律主要体现在教主崇拜上。为此,邪教教主的话就成了邪教的“法律”,如此一来,邪教教主对自己的信徒就有了生杀予夺的大权。同时,邪教也把他们的神权,做为控制信徒思维和行动的工具。邪教教主则利用手中的神权,打着拯救人类,拯救人类社会的道德的幌子,指挥信徒,破坏家庭,侵犯人权,对抗社会,危害社会,制造出集体自杀自焚和然而公共安全的案件。
1978年11月18日,美国“人民圣殿教”教主吉姆·琼斯组织914名信徒,在其教派营地里集体服毒自杀,包括276个儿童。
1995年3月20日,奥姆真理教成员在东京3条地铁线的5班列车上施放沙林毒气,导致13人死亡,660人受伤,制造了震惊世界的一起恐怖袭击事件。1997年3月26日美国邪教天门教39名集体自杀。2000年3月17日,乌干达邪教组织650名信徒在大火中集体自焚。从1998年4月开始到1999年7月22日,中国政府依法取缔法轮功期间,法轮功组织在全国各地连续策划和制造围攻是中国党政机关和新闻机构的事件达307起。无视国家法律危害社会是邪教的共同特征。
No3:邪教践踏法律、违法犯罪
邪教犹如恐怖组织那样践踏法律,危害社会,给家庭家庭制造了灾难,给个人带来了伤害和痛苦。在国外,很多邪教组织拥有自己的武器,以反政府为宗旨,时不时的制造出骇人听闻的恐怖事件。如“神圣精神运动”,“上帝抵抗军”,“世界最后的警告”等邪教组织,不仅残害信徒,制造社会动荡,还与政府和军警对抗。我国的邪教组织法轮功、全能神、主神教、门徒会不但煽动信徒对抗国家法律,而且装神弄鬼,诈骗钱财,奸淫妇女,聚众淫乱,蒙骗他人,致人死亡。
2001年1月,辽宁省抚顺市法轮功分子窦振洋、王洪军两次将特制的障碍物设置在铁道上,企图颠覆列车,阴谋制造事端,扩大影响。2001年11月,境外法轮功组织在不断煽动国内法轮功痴迷者到天安门广场非法宣扬邪教的同时,组织35名外籍法轮功人员到天安门广场非法聚集闹事。2002年3月5日,吉林省长春市法轮功邪教组织剪断有线电视传输线路,非法插播法轮功电视信号。同年6月23日至30日,境外法轮功邪教组织发射非法信号,攻击鑫诺卫星。
挑战法律,危害社会,让邪教暴露了其反人类,反社会,反政府的邪恶本性。打击邪教是刻不容缓的社会话题,也世界上许多正在研究和解决的问题。邪教不除,国无宁日,已经成为许多国家打击邪教的热门话题。为此,许多国家都在致力于驱除外来的邪教人员。